译文
泾水混浊发黄,陇西原野茫茫。
执笔爱红管,写字莫指望。
一边哭一边回忆,泪水就像漏刻里的水一样,从白天到晚上一直流个不停。
你胸藏诗书万卷学问深广,怎么能够低头埋(mai)没在(zai)草莽。
寒夜里的霜雪把马棚压得坍塌,
落花铺满(man)了园中小径,春水溢满了池塘。细雨霏霏,时停时下,乍晴乍阴,杏园里春残花谢只有杜鹃鸟的声声哀啼,好像在无可奈何地慨叹春天已经归去(qu)了。
用(yong)宝刀去劈流水,不会有水流中断的时候。
由于听曲动心,不自觉地引起遐思,手在摆弄衣带,无以(yi)自遣怅惘的心情。
竹子刚生时,只是一寸长的嫩芽,可是却节、叶俱全。从蝉腹、蛇鳞般的小笋,长到挺直的几丈高的巨竹,从来都是有节有叶的。可是现在的人画竹时,却是一节一节的接起来,一叶一叶地堆上去,这样做哪里还有竹子呢?所以说画竹,一定要心里有完整的竹子,拿着笔凝神而视,就能看到自己心里想要画的竹子了。这时快速地跟着自己的所见去画,去捕捉看到的形象,就像兔子跃起、鹘鸟降落一样迅速。这是与可教给我的。我不能做到,但心里却明白这样做的道理。既然心里明白应该这样做,却不能做到,认识和行动不统一,理解道理和实际操作不能一致,这都是学习不够的毛病。所以,常常是对事情心里了解而不能熟练地去做,平时自以为很清楚,但事到临头却忽然不明白了,难道只有画竹才是如此吗!子由写了《墨竹赋》给与可,说:“庖丁,是宰牛的,可是(他讲的道理)却为养生的人所采纳;轮扁,是制(zhi)造车轮的,可是(他的经验)却被读书人所运用。现在,您在画竹上所寄托的思想情感,我以为是有道者的认识,难道不是吗?“子由从来不画画,所以,只知道大致的意思而已。而像我呢,不只是理解与可的绘画理论,还学得了他的绘画方法。 起初,与可对自己的墨竹画并不看重。各地拿着丝绢前来求画的人,一个接着一个地找上门来。与可很厌烦,把丝绢抛在地上骂道:“我要拿这些丝绢去做袜子!“致使士大夫把这当成话柄相传。后来,与可自洋州回京师,我去徐州任知州,与可跟我说:“我近来告诉士大夫们说:我们墨竹画派近在彭城,你们可以去那里求画。这回袜子材料应当集中到你那里了。“信尾还写了一首诗,其中说道:“拟将一段鹅溪绢,扫取寒梢万尺长。“我向与可说:“竹子长万尺,应该用二百五十匹绢,我知道您是懒怠做画,只是想要得到这些绢而已!“与可无言可对,就说:“我说错了,世上哪里有万尺长的竹子呢?“我对这做出了解释,回答他的诗说:“世间亦有千寻竹,月落庭空影许长。“与可笑道:“苏公真善辩啊!若有二百五十匹绢,我就要买田还乡养老了。“随着把他所画的《筼筜谷偃竹》赠给了我,说:“这竹子只不过数尺,却有万尺的气势。“筼筜谷在洋州,与可曾经让我作《洋州三十咏》诗,《筼筜谷》就是其中的一首。我的诗说:“汉川修竹贱如蓬,斤斧何曾赦箨龙。料得清贫馋太守,渭滨千亩在胸中。“与可那天正和他的妻子在谷中游赏,烧笋当晚饭吃,打开信封看到诗,禁不住大笑,把嘴里的饭喷了满桌子。 元丰二年正月二十日,与可死于陈州。那一年的七月七日,我在湖州晾书画,见到这幅墨竹图,便停止了晾书,失声痛哭起来。以前曹操祭奠桥公文中有车过坟前就会腹痛的话,而我也记载下来过去和与可开玩笑的话,可以看出我和与可之间的亲密、深厚的情谊。
深宫中大好的春色有谁怜惜?傍晚时分,她站在石阶上久久伫立。别院传来管弦之声,隐隐约约,不甚分明。
一只猴子死后见到了阎王,(向阎王)要求投胎做人。阎王说:“既然你想做人,就需要将毛全部拔掉。”于是(阎王)就叫夜叉给猴子拔毛。刚刚才拔下了一根,猴子就忍不住痛得叫了起来。阎王笑道:“看你,连一根毛都舍不得拔,怎么做人呢?”
暮雨初晴,如璧的明月东升。云色如黛,淡淡飘荡在远空。这美好的春景,到底属于何人?故宫禁苑中一片微寒,西湖的堤岸倦慵暖温。前度刘郎如今又来这里,想不到变得如此冷寂岑岑。记得从前的元夜,车水马龙攘攘纷纷,凝香弥漫的尘土将道路遮暗。五光十色的花灯,把暗夜照得如白昼一样明灿。我总是没有什么心情,和人们携手同去赏灯观看。谁知道,上元夜也会禁止宵行,人稀烟断,满城凄风苦雨,愁云惨淡。
夜雨一点点淋在梧桐树叶上,秋声难禁,打在芭蕉上,惹人愁思不断。半夜时分梦里回到了故乡。醒来只见灯花垂落,一盘残棋还未收拾,可叹啊,我孤单地留滞在新丰的旅馆里。靠在枕边,十年的经历,远在江南的双亲,都浮上心头。
我将要与天地合而为一,浩然与元气涅为一体。
注释
⑹蓼屿:指长满蓼花的高地。荻花洲:长满荻草的水中沙地。
叱嗟:怒斥声。而:你的。
⑽谢客:即谢灵运,南朝刘宋时的山水诗人,客是其小名。生平好游山玩水,曾写有一首题为《登临海峤初发疆中作与从弟惠连见羊何共和之》的诗。临海:郡名,今浙江临海县。峤:山尖而高叫峤。张铣注:“临海,郡名。峤,山顶也。”
⑵鸂鶒(xī chì):一种水鸟,头有缨,尾羽上矗如舵,羽毛五彩而多紫色,似鸳鸯稍大,故又名紫鸳鸯。趁:趁便,乘机。
5.以事见法:以,因;事,指二人被诬之事,详见后文;法,刑;以事见法,因那件事而被加刑。
祭(zhài)仲:郑国的大夫。祭:特殊读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