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晋侯又向虞国借路去攻打虢国。 宫之奇劝阻虞公说:“虢国,是虞国的外围,虢国灭亡了,虞国也一定跟着灭亡。晋国的这种贪心不能(neng)让它开个头。这支侵略别人的军队不可轻视。一次借路已经过分了,怎么可以有第二次呢?俗话说‘面颊和牙床骨互相依着,嘴唇没了,牙齿就会寒冷’,就如同虞、虢两国互相依存的关系啊。” 虞公说:“晋国,与我国同宗,难道会加害我们吗?”宫之奇回答说:“泰伯、虞仲是大王的长子和次子,泰伯不听从父命,因此不让他继承王位。虢仲、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,是文王的执掌国政的大臣,在王室中有功劳,因功受封的典策还在主持盟会之官的手中。现在虢国都要灭掉,对虞国还爱什么呢?再说晋献公爱虞,能比桓庄之族更亲密吗?桓、庄这两个家族有什么罪过?可晋献公把他们杀害了,还不是因为近亲对自己有威胁,才这样做的吗?近亲的势力威胁到(dao)自己,还要加害于他们,更何况对一个国家呢?” 虞公说:“我的祭品丰盛清洁,神必然保佑我。”宫之奇回答说:“我听说,鬼神不是随便亲近某人的,而是依从有德行(xing)的人。所以《周书》里说:‘上天对于人没有亲疏不同,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佑他。’又说:‘黍稷不算芳香,只有美德才芳香。’又说:‘人们拿来祭祀的东(dong)西都是相同的,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,才是真正的祭品。’如此看来,没有德行,百姓就不和,神灵也就不享用了。神灵所凭依的,就在于德行了。如果晋国消灭虞国,崇尚德行,以芳香的祭品奉献给神灵,神灵难道会吐出来吗?” 虞公不听从宫之奇的劝阻,答应了晋国使者借路的要求。宫之奇带着全族的人离开了虞国。他说:“虞国的灭亡,不要等到岁终祭祀的时候了。晋国只需这一次行动,不必再出兵了。”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,晋灭掉虢国,虢公丑(chou)逃到东周的都城。晋军回师途中安营驻扎在虞国,乘机突然发动进攻,灭掉了虞国,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,把井伯作为秦穆姬的陪嫁随从。然而仍继续祭祀虞国的祖先,并且把虞国的贡物仍归于周天子。所以《春秋》中记载说“晋国人捉住了虞公。”这是归罪于虞公,并且说事情进行得很容易。
齐景公喜欢捕鸟。有一次,他捕到了一只漂亮的鸟,就命令烛邹管理鸟。不久,鸟逃跑了。齐景公气坏了,决定亲手杀掉他。晏子说:“烛邹有三条罪状,请让我列数他的罪状然后杀掉他。”于是召见烛邹,在齐景公面前列数他的罪行,说:“烛邹!你(ni)是我们君王的养鸟人,却让鸟逃跑了,这是第一条罪行;让我们君王为了一只鸟就要杀人,这是第二条罪行;让诸侯听到这件事,认为我们的君王看重鸟而轻视手下的人,这是第三条罪行。烛邹的罪已经列举结束,请杀死烛邹。”景公说:“不用处死了.我明白你的指教了。”
在花园里是容易看出时节的变化的,其中最使人惊异、最能标志时节变化的就是梅花。
在这芬芳艳美的春天,银杏树一片翠绿,凄清的夜里,传来了子规的哀啼。
梅花和雪花都认为各自占尽了春色,谁也不肯服输。难坏了诗人,难写评判文章。
射出的百支箭中有一支不中靶,就不能算是善射;驾驭车马行千里的路程,只差半步而没能走完,这也不能算是善驾;对伦理规范不能融会贯通、对仁义之道不能坚守如一,当(dang)然也不能算是善学。学习本是件很需要专心志致的事情,学一阵又停一阵那是市井中的普通人。好的行为少而坏的行为多,桀、纣、拓就是那样的人。能够全面彻底地把握所学的知识,才算得上是个学者。
我听说,鞋即使新鲜,也不能放在枕头上,帽子即使破旧,也不能用作鞋垫。如果一个人曾经担任过高级职务,天子曾经对他以礼相待,官吏和百姓曾经对他俯地叩首表示敬畏,如今他有了过失,陛下下令免去他的官职是可以的,叫他告老还乡是可以的,叫他自杀是可以的,杀了他也是可以的;如果让人用绳子把他捆绑起来,押送到管理刑徒的官府,罚(fa)他做官府的刑徒,主管刑徒的小吏可以对他责骂笞打,这些都是不应该让百姓见到的。如果卑贱的人都知道达官贵人一旦犯罪被处刑,我也可以对他进行凌辱,这是不利于训练天下百姓遵守礼义,不利于提倡尊重高官、优待显贵的。天子曾经以礼相待的、百姓曾经以为荣耀的官员,死了便死了,卑贱的人怎么可以如此侮辱他呢!
什么王羲之什么张伯英,那也叫草圣?跟你一比就知道他们是浪得了几百年的虚名。
大家都拚命争着向上爬,利欲熏心而又贪得无厌。
抓住缰绳放下马鞭啊,百无聊赖暂且缓缓行走。
生前乘坐的油壁车,傍晚时准在一旁等待。
注释
(143)这句是说:虽然从严嵩抄家以后,百官有所畏惧,知道不能用贿赂谋求升迁,稍改以前的恶习。
102.厉:浓烈。爽:败、伤。
上九:九爻。
25.益:渐渐地。
5、陈后主:陈叔宝(公元553年~公元604年),即陈后主,南朝陈末代皇帝,字元秀,小字黄奴。吴兴长城(今浙江长兴东)人。在位八年。陈宣帝陈顼嫡长子。太建十四年(公元582年)继位,祯明三年(公元589年)隋灭陈,被俘,隋仁寿四年(公元604年)病卒于洛阳。
①落落:豁达、开朗。
②乳鸦:雏鸦。